[公告(中国留学生)] 高丽大学创业经营研究生院实施细则
  • 작성일 2024.12.20
  • 작성자 창업경영대학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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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经营研究生院实施细则


第一(宗旨)细则的目的是定本校究生院章程委托创业经营究生院(以下简称究生院”)的事及其施所需的具体内容。


第二育目究生院的育目教授究经营与信息相及其用方法,培和再育具有领导力和新能力的业人才,以促进国家发展


第三学习年限及在校年限)

程期限4个学期。

位在校年限不得超10年。 <202191日修>


第四(重新入的限制) 重新入学仅限于专业领与学籍取消前相同的情


第五专业选择转专业

   采用大类招生方式入学的学生, 应在第一学期期末前选择专业,第二开始时将完成专业分配。 <202191日修>

   转专业须在第二开学30经专业主任授批准,并获创业经营究生院院长的许可。 <2021年9月1日修>


第六条(选课及补退选)

   选课应在每学期规定的选课期间内,通过登录学校选课管理系统,在线申请该学期希望修读的课程。

   修读学士学位课程、与其他研究生院合办课程或与其他研究生院签订学分互认协议的课程,须经专业主任教授批准。

   若要更改已选课程,需在补退选期间,通过登录选课管理系统在线更改。


第七 ()

休学在申期限提交休申请书, 获得究生院院的批准。

② 学期中因疾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修读三分之一以上课程而想要休学的学生,除休学申请书以外,还须提交以综合医院院长名义开具的诊断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并获得研究生院院长的批准。

③ 在校期, 因服兵役入伍(包括自愿入伍)或因法律规定等同于服兵役的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学业,可提交入伍休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休学手续

④ 因生育需要休的学生,必提交休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获得究生院院的批准。

⑤ 本究生院在校生如通过国家考试,因需参加国家附属院培训,致使休学期限规规定的,可在文提交期限范围内经专业主任授提,获得研究生院院长批准后,延期限。


第八(休期限)

① 休可以以1期或1为单位,总计学期限为4期。但如果因治疾病需要休学,经研究生院院批准,可延学期限

② 因怀孕、生育、抚养8以下子女,或因服兵役(义务服役期)而休学的,不适用一般休期限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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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学费退条件及准)

① 学费退还条件如下:

1. 根据家法律法无法入(包括重新入插班)或无法继续学业

2. 已被录取但放弃入学

3. 申请退学

4. 入学后因超过休学期而被开除学籍

5. 因疾病、死亡、天灾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入无法继续学业

6. 入学后申请休学

   分而无法完成学业的,学费将不予退

   在开学前(新生:入前), 符合第1项学费退还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缴学费。

   开学后,符合学费退还条件的,入金将不予退还,学费根据以下标准进行退还。

在开学30天之内,符合学费退还条件的:退5/6学费

在开学3160天之内,符合学费退还条件的:退2/3学费

开学后6190天之内,符合学费退还条件的:退1/2学费

   开学91天之后,学费将不予退

⑥ 休学学生的学费,将根据第4项条件退。但如果定的休学期限内休学,将全退还已缴纳的学费


第十(学分认定)

军事教育机及其他合作究生院结业者,限与本究生院似或相同的课程,究生院委员会审议,最多可6分。

② 在校期,在本校其他究生院得的, 最多可6分。

③ 在校期,根据专业领域相关研究需要,经专业主任教授或导师提请,并经研究生院院批准后,可赴国内外其他高校或究机构进行研修。研修期间获得的分,最多可认定6分。  

④ 通过军校合作项目入学的学生,需遵循与军校合作的相关协议


第十一程及必修指定课程)程一览为准,程未修读本究生院指定课程(先修课程)的学生,入学后修完本究生院指定的课程。


第十二(期获得) 每学期修课最多不得超过8学分。但是, 不包括先修课究指课。


第十三 (导师)

   修读位课程的学生,须在第二期初选择导师究生院院批准。<202191日修订>

   准备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或案例研究报告(以下简称"论文")的学生,须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至少两个学期的研究及论文撰写。


第十四 (更换导师) 想要更换导师时,应当提交更换导师申请书,并获得研究生院院的批准。


第十五位申请资格)

   硕士学位结业的最低学分要求24分,符合(拟)结业要求的学生,在通过综合考后方可提交文。

② 如果额外修完各专业指定的2学分,则可免于提交论文,直接获得硕士学位。


第十六文提交的期限)

   文提交次数仅限2次,且从年份不得超9年。但服兵役(义务服役)假以及其他究生院委员会批准的时间等不包括在

管第一项定已明确,但对于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学位论文逾期未交,而未能获得学位的结业学生(以下简称特例对象), 将按照下列各项规定进行处理。

1. 不可抗力原因限于因长期驻外或长期在国内地方工作、疾病、家庭事务、怀孕、生育、局事件等究延期,并经申请特例获得研究生院委员会可的情

2. 究生院委员会认可的特例象,必过学文提交格考(合考)。即使已过综合考,也必须重新加并通过合考,才能提交文。

3. 特例限申请和认可1次,且在被特例对象,必须在包括认可学期在内的连续2个学提交并通过硕士文。

4. 专业变更或除,导致无法文指审查时,特例对象转入其他专业,在获得拟转入专业所在学科同意后,方可申特例。

5. 特例象的导师卸任应将导师更换目前在教员


第十七文提交流程及时间

① 申请提交文的学生在提交文的同时,提交导师文提交批准,按规定缴纳审查费

文的提交截止时间:春季学期的截止时间为531日,秋季学期的截止时间为1130日。


第十八文撰写术语应当使用文和文混用(含原文)撰。但是,如果文是用外语撰写的情况,则附上文摘要。


第十九合考内容类型综合考试是针对每学期两门专业课程的相关内容进行的。


第二十合考报考条件至少修满2个学期取得12分以上,且平均成达到B以上的学生,才有资格参加综合考试。


第二十一 (审查员会)

  审查和论文答辩,由本究生院院长所指定的审查员进行审查

审查员为3人及以上,以三分之二以上的成票定通过

  究生院院从上述委员中指定1为审查员长,负责主持审查进程不过, 所有委审查过程中都具有同等


第二十二审查审查包括论文答辩,且最终判定通过或不通过


第二十三奖学金)对于学习绩优异、品行优良的生,可奖学金或究经


第二十四 (公开讲

  究生院根据需要举办开讲,并向参加讲座的学生放【附件1】格式的结业证书

  开讲座的课程目、时间、人数、所及其他相,由究生院院长在每次举办讲座时决


第二十五期限与研课题 

   究生的研究期限1年。

② 每学期开设的硕士学位课程中,研究生不得修读其中超过3门的课程

 

第二十六究生院委员会组成运营

   究生院委员会创业经营研究生院院、企划处长教务处长担任成员,包括本究生院主任授中的4人在,共由7成。主任授委由主任会议选产生。

   究生院委员会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时方可召开会议,并以数赞成表

   此外,本究生院委员会的运营,遵循本校的《委员会设置与运营规定》。

 

  

 本细则200431日起施行。

 附
 一、(施日期)本修订实细则200591日起施行。
 二、(在校生和结业生的渡措施)200591日当时的在校生和结业生也适用施行细则

 附
 一、(施日期)本修订实细则200631日起施行。
 二、(渡措施)200631日当时,未通过综合考的在校生中,选择不撰写论文的生必按 照第十一和第十六条的规定过综合考

 附
 本细则200691日起修施行

 附
 本修订细则201191日起施行。

 (修改第五、第十一、第十七、第二十、第二十二)

 附
 一、(施日期)本修订实细则201631日起施行。
(
第六、第七、新、第、第、第、修改第十三至第十四)
 二、(渡措施)本修201531日起施行。

 附
 一、(施日期)本修订实细则201791日起施行。
 (
除第新设)

 附
 一、(施日期)本修订实细则202191日起施行。
 二、 (适用例) 第三、第十五条从20219月入学学适用。

 附
 一、(施日期)本修订实细则202191日起施行。

(修改第三、第、第十三
 二、(适用例) 本施行细则的修改事项将从20219月入学学始适用。 



※注:中文翻译版为依据韩语文件翻译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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